工作单位及职务: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曾获奖励或荣誉:
2010年荣获永州市慈善总会“优秀义工”光荣称号;2011年荣获永州市 “五星志愿者”光荣称号;2015年荣获湖南省“最美志愿者”光荣称号;2017年先后荣获祁阳县首届“十佳文明市民”、永州市“雷锋式优秀志愿者”、永州市“抗洪救灾”先进个人、“湖南好人”、“中国好人”等光荣称号;2018年先后荣获永州市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、 永州市第五届“道德模范”、 永州市“十佳义工”、祁阳县“优秀政协常委”等光荣称号;2019年先后荣获永州市“文明家庭”和祁阳县“十佳政协委员”光荣称号,并被永州市委宣传部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“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”。主要事迹:
李彤,祁阳县交警大队民警,祁阳县第九届政协委员、祁阳县第十届政协常委、祁阳县“雷锋号”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。他十几年如一日,通过筹集资金和捐款捐物价值达200多万元,帮助弱势群体、孤残老人、留守儿童、特困党员,被大家称为身边的活“雷锋”。
两种职业,双重收获
无论在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办公室里,还是在指挥车辆执勤的路段,或是在交通事故处理现场,经常见到一位身着制服、威武高大的人民交警:他叫李彤,男,汉族,1970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学文化,1992年7月参加工作,先后在祁阳县百纺公司、县财政局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。他认真学习、钻研业务,他学以立德、学以增智、学以致用,他团结同志、乐于助人、热心投入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工作中他兢兢业业、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、从不计较个人得失,深受同事的好评、深得群众的信任,多次被评为省、市、县“先进个人”,这就是他人生选择的第一职业。
在医院病床前照顾孤残老人,为弱势群体和敬老院捐款捐物做义工等现场,人们同样经常见到身着便服、奉献爱心善举的他,这就是李彤同志人生选择的第二职业——慈善事业。他深深印记着儿时步入学校学唱的第一首歌“学习雷锋好榜样”,这首歌伴随他的人生一路走来,从小立志学雷锋做好事的他,投身慈善事业,一路春风、一路歌。他牵头同其他热心慈善事业的同志积极筹备策划,于2007年3月组建了祁阳县“雷锋号”志愿队,自己担任执行队长,主抓志愿队全盘工作。十多年来,他组织开展“向雷锋同志学习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”为主题的活动从未间断过。现在的他按时间先后在祁阳慈善机构中身任四职:祁阳县浯溪街道义工协会常务副会长;祁阳县浯溪街道党员志愿队秘书长;祁阳县“雷锋号”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、祁阳县牵手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。他的义举深受群众好评,深被社会各界赞誉,深得各级领导肯定。2010年荣获永州市慈善总会“优秀义工”光荣称号;2011年荣获永州市 “五星志愿者”光荣称号;2013年光荣当选为祁阳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;2015年荣获湖南省最美志愿者”光荣称号;2016年当选为祁阳县政协第十届常委;2017年先后荣获祁阳县首届“十佳文明市民”、永州市“雷锋式优秀志愿者”、永州市“抗洪救灾”先进个人、“湖南好人”、“中国好人”等光荣称号;2018年先后荣获永州市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、 永州市第五届“道德模范”、 永州市“十佳义工”等光荣称号;2019年先后荣获永州市“文明家庭”和祁阳县“十佳政协委员”光荣称号,并被永州市宣传部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“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”。
积德行善,解囊亲为
李彤同志的人生可说自懂事以来就拥有一颗善良的心,“学雷锋做好事”的思想在脑海里根深蒂固,他用自己的言行善举感化身边每一个人,以自己的质朴真诚营造社会和谐氛围,做好事不留名,捐款捐物不动声色,人们将他称之为做好事、行善事的“活雷锋”。
“学习雷锋好榜样”这首歌人人都会唱,但并非人人都会做,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,难的是坚持不懈,持之以恒,对李彤同志来说,学雷锋做好事,就象一粒种子种在了他的心中,并且生了根,发了芽,使他形成了执着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。他以高尚情操诠释人间真蒂,他用爱心善举构建和谐社会,人间做善事,贵在有情人,李彤同志用他人生的真情和爱心,感化着现代人,激励着后来人,他说过“花开不是为了花落,而是为了更灿烂”,他还说过“生命不息,善举不止”。真可谓“爱心之颠写年华”。